本科医学实习报告(5)

时间:2021-03-22 19:21:56 实习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本科医学实习报告

  (3)打架斗殴,破坏公共财物,有盗窃行为者.

  (4)不遵纪守法,违反实习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5)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差错或事故者.

  (6)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

  (7)犯有其他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

  中山大学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习医生除严格遵守学生手册规定外,还应遵守临床实习期间的规章制度,为了做好临床实习期间的管理教学和管理工作,现将临床实习期间教学和学籍等有关规定重申如下,望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全体师生切实执行.

  一,考勤

  (一)临床实习是医学生毕业前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所有学生必须依时参加,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或诊室.因故离开,应经上级医师的同意,并向护士告知去向,才能离开.

  (二)学生实习期间请病假,事假,考研假,就业假以及借假等,按《中山大学医科实习生请假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三)实习小组长负责登记考勤,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无故经常或连续旷实习者应给予教育或纪律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2~4天或累计达10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5~6天或累计达21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7~8天或累计达31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9~10天或累计达41至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11天以上或累计达51学时以上(含51学时)者作退学或勒令退学处理.

  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等于旷实习一次(半天).旷实习二次(含二次)实习科目医德评价不能评为优秀;旷实习累计达九次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待实习结束才准予补考一次.不管何种原因缺实习科目实习时间达到1/3者,必须补该科实习,考试合格方准毕业.由于无故旷实习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该门实习课程作不及格论,实习结束后补回该科实习和考试.

  二,考试

  (一)各门课程(含选科,小科)实习结束前必须举行转科考试.

  (二)转科考试及记分办法

  1.内,外,妇产,儿科实习结束前要取得下列成绩合格才准通过:

  (1)学生医德考核(含医疗作风,组织纪律,思想品德等)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转科前的业务考试,补该科实习;

  (2)学生转科业务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应补该科实习.

  2.传染科,神经科和小科实习结束前,应进行考试.以技能考核为主,辅以书面考试.补考不及格的,应补该科实习.

  3.选科实习结束前,学生应取得技能和医德考核合格,才能转科实习,否则要补实习.

  4.学生补实习安排在整个临床实习结束后进行.

  5.需补实习学生及医德考核或转科考试补考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毕业综合考试.待补实习后,才准补毕业综合考试.

  (三)毕业综合考试.学生临床实习结束前,举行毕业综合考试,毕业综合考试及格后,方准予毕业.不及格者准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按结业处理,一年后允许补考一次.

  三,鉴定

  (一)学生每科实习结束前一周内,必须认真做好转科鉴定,由病区实习小组长收集交到病区主管教师处.各科兼职班主任应认真负责,主动关心,悉心辅导.

  (二)实习生在各科的技能考核由科室教师负责.为规范考核标准,各科应指定2至3名有教学经验的高年资医师担任全年的技能考核员,并经医院审定后报学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