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医学实习报告
(三)负责带实习生的医师,要批改实习生书写的病历,病情纪录和医嘱,指导实习生诊疗技术操作,检查学生出勤和实习情况登记,督促实习生依时完成各项工作,并应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
(四)健全教授和主治医师每周教学查房和病例讨论的制度,各级老师都要分别承担带实习任务.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中山大学医科实习生请假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良好的医学临床实习教学秩序,做好临床实习期间学生请假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事假
医科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外出或外宿,因事外出(外
宿)必须凭书面申请请假.请假3天之内须经带教老师报科主任审批,请假3-7天经实习医院科教科批准,请假7天以上须报附属医院教学科审批.
第三章 病假
实习生请病假须凭就医医院的病假单,疾病证明书,个人病历.请假3天以内的经带教老师报科主任审批,请假3-7天经实习医院科教科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报附属医院教学科审批.
第四章 就业假
实习生因就业供需见面请假,限假天数视生源地不同而定:广州市内10天;广东省其他地区14天;广东省外20天.可以累计用假.
实习生请假离院实行二级请假,销假制度,科主任同意签名后经医院科教科批准方可离院,回院后销假同样按此手续办理.
第五章 考研假
学生实习期间因考研究生请假,限假天数为14天(含考试时间).考研者统一从考前两周开始放假至考研(初试)结束.
学生凭考研通知书请假,由实习医院科教科审批.
第六章 借假
实习生由于特殊情况要求延长就业假者,可以申请借假,借假天数最长不超过14天.因就业借假者必须在实习结束后补回因借假所缺的实习时间和实习内容,方准予毕业.
实习生由于特殊情况要求延长考研假者,可以申请借假,借假天数最长不超过28天.未考上研究生者,必须在实习结束后补回因借假所缺的实习时间和实习内容,方准予毕业;考上研究生者,可视专业情况申请免除补借假实习.
学生申请借假,须持书面申请.借假7天以内,经科主任同意签名后报医院科教科审批,并报附属医院备案;借假7天以上,经实习医院科教科同意后报附属医院审批.学生回院后到科教科与实习科室办理销假手续.